1.現在去中國的人只需要在出發前48小時內做壹個核酸檢測。如果結果是否定的,他們不需要申請健康碼直接回國;
2.入境後不再需要接受核酸檢測和集中隔離,健康申報正常且在海關口岸檢疫無異常,可以直接回歸社會。
以下是國家衛健委外事組與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國家移民管理局、海關總署等單位的公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
第壹,新型冠狀病毒改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2.經國務院批準,自2023年6月8日起,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防治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外事小組關於中外人員交流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和指揮部),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聯防聯控機制成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現制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B類B類管理後中外人員交流暫行辦法》,自2023年6月8日起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壹,遠程檢測
來中國的人會在旅行的前48小時進行核酸檢測,陰性的人可以不用向我國駐外使領館申請健康碼就可以來中國,把結果填在海關健康申報卡上。如果是陽性,相關人員應該是轉陰後來華。
第二,入境檢疫
所有入境人員不再進行核酸檢測,健康申報正常、海關口岸例行檢疫正常者,可向社會放行。
健康申報異常或有發熱等癥狀的人員,由海關進行抗原檢測。如果結果呈陽性,屬於無癥狀感染者或無嚴重基礎疾病的輕病例,可采取居家、居住隔離或自理。其他情況,建議盡早去醫療機構治療。如果結果為陰性,海關將根據《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實施例行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