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老戲重演,數百人掠奪包工頭花生。據媒體報道,河南駐馬店種植包工頭袁先生向媒體投訴稱,他和朋友在遂平縣某村承包的花生在收割時被當地村民哄搶,損失慘重。
承包人承包了村裏1000多畝地,主要用來種植花生、玉米、小麥,其中花生種植最多,占壹半,先後投入300多萬元,沒想到剛收割完就出現了問題。第壹年豐收,村民偷搶,沒想到今年老戲重演,而且這次來了幾百人,連報警都沒用,還有人半夜來偷。
以前豐收的時候,包工頭會有很多花生掉在地裏,村民去撿基本沒問題。但是現在收割還沒結束就哄搶偷盜的行為,他們根本無法接受,損失太大了。
村裏也知道這些事,但他們說是別的村的。人太多,管不了他們。
第二,什麽是搶奪他人財物的行為?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8月份江蘇的壹次哄搶事件。當時,沈海高速東臺市福安段壹輛貨車被追尾,車內裝有7噸凍豬肉。當地村民還洗劫了壹些零散的豬肉。事件曝光後,5人被逮捕並受到處罰,因為他們的行為構成了搶劫公私財物,是違法的。
很多人認為集體哄搶沒事,法不責眾,但實際上這是極其錯誤的,這種行為已經構成聚眾哄搶罪。因為妳們集體哄搶的目的很明確,就是非法占有,而且性質惡劣,如果涉案金額過大,肯定要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如何杜絕聚眾哄搶的行為?這是壹個法律意識的問題,但有些人並不認同,因為即使沒有法律常識,傳統道德也告訴我們壹個簡單的道理,別人的東西不能據為己有,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
但這種道德約束的思想在農村並不靠譜,解決問題還是要靠宣傳教育。當地應該積極行動,普法到位,再打擊典型,懲罰帶頭哄搶的核心人員,才有警示意義。
同時,包工頭也要加強技術管理手段,在承包區域周邊安裝監控設備,明確告知村民這些監控圖像是問責的證據,包括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也需要使用執法記錄儀,對不聽勸阻的人進行錄像,事後逐壹算賬,嚴格追究法律責任,讓大家都明白?法律不怪大眾嗎?這個想法是錯誤的。
總的來說,不能有貪小便宜的想法。我們壹直靠自己的雙手改善生活,致富。只靠偷搶是過不上好日子的。不僅違背道德,還涉嫌違法,給自己和孩子都帶來了不良影響。貌似?合理嗎?所有的取件行為都是非法占有,因為妳的取件會造成他人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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