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在泰興市寧傑初級中學。起因是初中學生張X與違法者吳X發生爭執,張X被吳X欺負後不服氣,4/22日晚與被害人聊天,讓其幫忙去學校打吳X,並讓被害人幫其打電話給潘X,第二天被害人與潘X商量打電話給兩人,壹個是小X,另壹個是謝X,幾個人9點左右到了初中。因為張X沒來,所以沒打電話。分手後,張X來了,說事情結束了,不打電話了。受害人說隨便,妳想打就打,然後幾個人壹直討論到5月份放假。
4月29日下午,小X去被害人班上,叫他放學再打,被害人說不行,那就算了。後來他來找受害人,說要走了。受害者不好意思答應。謝X知道後,不好意思說沒有,就去了。(三人均為泰興市橫垛高級中學高壹學生)。因為有約,潘X打電話問今天去不去。因為小X說要去,受害人就叫潘X去。在去寧傑初中的路上,小X讓被害人給潘X打電話,潘X還帶了兩個同學。到了寧傑初中後,潘×先動了手。被害人見潘X打不過他,剛上去脫離他的手就被捅了三刀又倒了下去。用了十幾秒。
之所以這麽寫,是因為公安機關沒有查清事實,認為受害人喊了那麽多人,他最有責任。所有的責任都放在受害者身上。受害者現在隨時都有生命危險。我們應該說出真相,給他壹個解釋。整個案子,他挺委屈的,喊的不止他壹個人。到現在,罪犯吳X的家屬壹分錢都沒有出,還說錢壹分錢都不會出。能說出這麽硬話的,肯定有。。。。
這是壹起非常嚴重的刑事案件。希望妳能轉載壹下,讓更多的人知道這件事,看看這個社會有多腐敗,看看政府怎麽處理這件事,看看法律有沒有這麽強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