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限制遠程收集個人收集代碼;
2
個人收款碼不得用於業務收款;
三
對藏品條碼應制定分類管理制度;
四
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
五
有經營活動的納入特約商戶範圍。
業內人士指出,新規對聚合支付服務商來說是個好消息,未來個人代碼將被專用商戶代碼取代。同時,條碼支付也被納入監管,對個人收款條碼的使用做出了具體規定,將於2022年3月1日實施。
《通知》對支付條碼的管理進行了說明。對於個人或特約商戶等收款人生成的支付條碼,由付款人用於讀取和發起支付指令的,要有效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使用支付條碼的場景和用途,防止支付條碼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於違法活動。
對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提供與業務相關的收款服務。通知還對遠程非面對面催收進行了說明。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用於遠程非面對面收款。對於截屏保存的個人動態收藏條碼,下載等。,應當參照個人靜態采集條碼的有關規定執行。通知還對遠程非面對面催收進行了說明。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用於遠程非面對面收款。對於截屏保存的個人動態收藏條碼,下載等。,應當參照個人靜態采集條碼的有關規定執行。“將條碼支付納入監管,彌補了之前可能更多被洗錢利用的條碼支付渠道的漏洞。”博通咨詢首席分析師王鵬博表示,特別是對於個人收款碼的管理,《通知》的要求將有效防止個人收款碼通道被交易平臺利用。《通知》對消費者和小微商家有什麽影響?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總體上有助於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有利於防範不法分子通過改造支付受理終端、申請虛假商戶等方式竊取消費者個人信息甚至盜取賬戶資金。有利於提高銀行和支付機構的銀行對賬單和交易信息查詢的服務質量,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減少相關糾紛和投訴;從長遠來看,《關於規範個人代收代碼的通知》的相關要求將進壹步提高個體經營者和小微商家的代收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