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超載會影響事故責任認定嗎?
當事人責任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履行管理職責時認定的責任。其實是指當事人的行為是否構成交通違法,是否構成過錯,當事人的行為對交通事故形成的影響。所以車輛超載會影響事故責任的認定。
(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及時作出交通事故認定,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基本事實、原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機動車超載保險公司可以拒賠嗎?
機動車超載保險公司能否拒賠,要看情況。車輛超載後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進行理賠。駕駛員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竊、搶劫期間發生的事故;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九條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載客量,貨運車輛超過核定載質量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消除違法狀態:
(壹)違法行為人能夠自行消除違法狀態的,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轉移超載乘客和卸載超載貨物;
(二)違法行為人無法自行消除違法狀態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聯系轉移超載乘客;超載貨物應當在指定地點卸載,違者應當與指定地點的保管人簽訂保管合同。消除違法狀態的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違法狀態消除後,應當立即返還被扣留的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