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六十壹條規定,旅行社應當提醒參加團體旅遊的旅遊者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投保。遊客的人身保險有很多種,其中最重要的是旅遊人身意外險。目前國家法律法規對遊客人身保險行為沒有強制性規定。《旅遊法》第六十壹條規定,旅行社應當提示參加團隊旅遊的旅遊者按照規定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也就是說,旅行社有義務提醒散客投保,但不是為他們,而只是針對團體遊客。
擴展信息:
除了旅遊保險,還有壹種保險,就是旅行社責任險,簡稱旅遊責任險。旅遊保險和旅遊責任險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保險,有很大的區別。
第壹,旅遊保險不是強制保險。旅遊責任保險是相關旅遊經營者依法強制投保的壹種保險。
第二,受益者不同。訂立保險合同時,旅遊保險由旅遊者本人與保險公司直接簽訂;就旅遊責任險而言,雖然遊客是旅遊責任險的直接受益人,但主要的簽約方是保險公司和旅行社。
第三,不同意見。旅遊保險在理賠時通常不考慮損害結果與遊客或他人行為之間的關系;旅遊保險理賠時,需要考慮旅行社的經營者是否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