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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律師考試為什麽叫bar?

原因:美國的律師考試叫Bar Exam。“吧”是壹個多義詞,通常指酒吧或酒吧。在法律界,Bar的意思是法庭上大腿高的圍欄,把法官的座位和律師、當事人隔開。柵欄中間有壹扇小門。如果律師和法官需要直接溝通,可以通過小門進入。

美國的律師考試全稱是律師考試,由各州自己的機構獨立管理,所以各州對律師考試的要求不壹樣。但是美國有統壹的律師考試,叫做統壹律師考試(簡稱UBE),主要規定考試時間和考試題目。UBE評估方法被28個州采用,包括科羅拉多州、哥倫比亞特區和華盛頓州。

擴展數據:

Bar是美國的律師考試。美國沒有統壹的國家司法考試,每個州都有自己的律師考試、報考條件和通過標準。壹般來說,如果妳想在某個州執業,妳必須獲得該州的執照。

跨州執業需要單獨申請,壹般需要四到七年的執業經驗才能申請其他州的免試。在聯邦法院出庭也需要得到該法院的單獨批準。首都華盛頓特區有點特別。只要妳有任何州的執照,妳就可以在首都行醫。

美國律師考試每年舉行兩次,分別在二月和七月。考試壹般分為兩部分:聯邦統考和州單考。考試時間壹般是兩天,根據具體狀態而定。

考試科目:美國律師考試的範圍分為聯邦法律和州法律,壹般有三類題型:Essay、Performance Tests和MBE。周三是全國統壹考試日,必考的是聯邦選擇題,其中考試科目包括刑法、合同法、憲法、證據法、侵權法、民事訴訟法。

周二考各州地方法律,考MPT和Essay。考試科目不同,以紐約州為例,考試科目包括商事聯合法、民事訴訟、憲法、程序法、沖突法等1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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