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是真的;
3.買賣合同的內容和簽訂程序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如何治理買賣合同糾紛?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作為典型的合同,如果發生糾紛,規定可以確定案件的管轄,即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可以取得案件的管轄權。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約定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分級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名稱、數量、質量、價格、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語言及其效力等條款。
第597條
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導致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標的物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