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4日,我局下發了《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采取切實措施堅決加強建築施工揚塵防治工作的通知》(朱山建通[2065 438+08]121號),對全市建築施工揚塵防治工作進行了部署,要求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六項工程必須嚴格執行。
據檢查,離“六個100%”的要求還有壹定距離。根據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和我市質量升級的要求,現提出以下意見,請各有關單位結合汕頭住建通信有限公司18+021號文件提出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
擴展數據:
落實“六個100%”的相關要求:
1,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華僑實驗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安監站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施工揚塵管理,在自查的基礎上迅速開展壹次施工揚塵大排查,建立健全建築市場企業信用檔案,嚴格誠信管理。
2、防治責任不到位,防治措施不落實,造成建築揚塵汙染較多,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將認定為不良行為企業,並錄入全省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予以公開;對違反建築工地揚塵汙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的,要嚴格實施行政處罰。
《汕頭市城建部門-汕頭市住建局關於進壹步落實“六個100%”防塵措施的通知》(朱山建通[2065 438+09]16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