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法律上講,比如明知對方心臟不好或者有其他相關疾病,故意逗別人笑或者生氣,然後得病死亡,就涉嫌故意殺人罪;這是刑事犯罪。
2.如果妳不知道對方有相關疾病,法律上也沒有規定,無意中嘲笑死者是違法的,所以本案不違法。沒有法律責任,除非妳知道對方身體有問題,故意講笑話殺人。
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在這種情況下,講個笑話也不算錯。所以不算侵權。講笑話對社會沒有危害,所以不能算犯罪。但如果是惡意的,明知別人笑起來會有問題,還故意這樣做,那就是犯罪了。補充材料:關於法律責任,包括對個人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壹般來說,民事責任是由合同和侵權引起的:侵權是不可能的,講笑話不侵犯對方權利(不是絕對的,例外情況見刑事責任分析)。合同要看妳有沒有和他簽過關於講笑話和死亡的協議。這裏,我們需要註意壹個問題。生命權不是自己能處置的。壹般來說,沒有刑事責任的部分。在壹般認知下講笑話不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不構成犯罪的客觀方面。即使產生了這個結果,講笑話也只能是死亡的間接原因而不是直接原因,刑法上沒有因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