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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裏可以離婚?

雙方自願離婚的,可以直接到任何壹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工作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有: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壹人半身照片。沒有身份證不能辦理離婚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被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和調解。

受害人有權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受害人提出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員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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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 *男女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關系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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