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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應該規定哪些條款?

根據中國法律,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二)標的物;(3)數量;(4)質量;(五)價格或者報酬;(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合同條款是合同中通過協商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具體條款。合同條款是合同的內容。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主要由合同條款確定,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合同條款是否完備準確,決定著合同能否成立生效,能否順利履行,能否實現訂立合同的目的。合同的主要條款或內容應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但不限於這些條款。不同的合同是由其類型和性質決定的,其主要條款或必備條款不壹定相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470條?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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