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贍養老人的,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撫養費。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對於不履行贍養義務的人,老年人(年滿60周歲的人)有權要求其贍養人支付贍養費。老年人與家庭成員之間因贍養發生糾紛的,可以請子女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查明情況後,應當強制子女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判決子女按照當地生活水平支付壹定的贍養費用;根據老年人追討贍養費的申請,在判決作出前,可以依法裁定子女先行支付壹定數額的贍養費,以解老年人燃眉之急。其次,對於虐待、遺棄父母的子女,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虐待是指孩子經常虐待和淩辱父母,凍餓,限制自由,侮辱人格等等,身體上,精神上。遺棄父母是指子女因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的嚴重行為。虐待父母,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被害人重傷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遺棄老人,情節惡劣的,構成遺棄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第壹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