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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書的地址是什麽意思?

法律文書送達地址是司法機關、執法機關、仲裁機關向當事人送達法律文書的接收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達受送達人。如果受送達人是公民,我不會交給他的成年家屬簽收;

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或者組織的負責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向人民法院指定代理人的,應當送交代理人簽收。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公告後六十日,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時,應當將理由和過程記入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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