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解釋:
瀆職是指公務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濫用法律賦予的權力,或者違法亂紀,或者玩忽職守,或者以權謀私,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損害的行為。
瀆職是公務員在履行職責時濫用職權。其濫用權力與不履行義務、造成嚴重危害後果之間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玩忽職守是違法行為,構成犯罪,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違反黨紀政紀的,壹律追究紀律責任。
發展
行為:
玩忽職守是與他履行職責相反的行為。特定崗位和職位的國家公務員必須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行為人超越了法律和政策的規定,與自己必須遵守的法律和政策相沖突,即做了公務員不應該做、不允許做的事,與自己的義務方向相反。
從而導致對社會的管理和經濟的發展造成破壞、幹擾和負面影響,造成危害後果,反過來就是失職。
危害:危害程度特別嚴重,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應當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