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壹:彭宇:最委屈的活雷鋒。
事件二:深圳市委組織部78歲老幹部小區摔倒20分鐘,臉朝下死亡。
彭宇案已經過去三年了,今天再次提起他,是因為“彭宇案”帶來的陰影還沒有消除。
當在網上搜索彭宇的時候,我們會發現宇的許多悲劇仍在發生。我們做好事或者做好事,最後被誣陷為肇事者。這似乎是壹些網友在申請“彭雲案”壹審判決時得出的結論。這位網民說,彭宇案的判決宣告了中國社會道德水平倒退了30年。可以預料,壹旦這個判決出來,我們的社會無疑會變得更加冷漠,人們會變得更加不信任,人們會更加不敢向身處困境的陌生人伸出援手,因為如果出現任何糾紛,妳所有善意的舉動都有可能被法官視為惡意的動機。
2006年,江蘇省南京市的壹位老太太在等公交車時被壹名行人撞倒。路過南京的小夥子彭宇把老太太送到醫院,並為她墊付了醫藥費。沒想到,老太太的家人趕到後,老太太認為是彭宇把她撞倒了,於是將彭宇告上了法庭。壹年後,南京法院判決雙方都沒有過錯,但彭宇需要賠償老太太4萬多元。2008年,雙方和解。
該案歷時兩年最終結案,期間輿論廣泛關註。輿論認為,公民被指責是做了好事,而不是去打官司。以後誰還敢去幫助街頭急需幫助的老人?這個典型案例是中國社會道德的標誌性事件。這個案子讓法律蒙羞,導致道德淪喪。這個案子最壞的結果是,失去了公平,失去了正義,失去了良知。在社會道德日益脆弱的今天,加速了道德的滑坡和冷漠的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