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必須堅持中國* * *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身體健康,學習成績良好。
2.考生在學習期間,公共* * *課程等主要課程平均成績為70分,其中三門科目考試需要壹次性通過,成績為75分。
3.考生須參加省學位辦組織的外語考試,並通過考試。非英語專業的考生,如果通過了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也可以免考外語。英語專業的考生可以選擇其他外語。
學位申請和領取時間:
申請次數為壹年兩次,申請時間因院校而異。考生成功報考自考學位證後,分兩次領取,上半年壹次,下半年壹次。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考生需填寫學位10申請表壹式兩份,提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三張,在申報時提交考官所在學院,由考官所在學院報省級學位辦審核。
自考考生申請學士學位的流程:
1.自考本科畢業,符合申請學歷+學位條件的,應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或同時申請十學位課程,填寫學士學位評估表,交近期2寸照片壹張。
二是市考試院或自學考試辦公室對申請考生的檔案材料(包括本科畢業生鑒定表、畢業論文原件和論文報告單)和畢業生填寫的學位評定表進行審核,無誤後於3月底上報省考試院。
三、省考試院收集各市申報的第十學位材料,進行1初審。通過初審的考生將於每年4月向有授予權的考官推薦考生檔案材料和第十學位名單。
四、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和考官所在學校的學術委員會按要求對所有申請人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授予學士學位。復審不合格的,不再授予。
以上數據來自中國教育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