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善服務”改革的壹個重要目的,就是要明確權責歸屬,處理好政府部門之間、政府與市場之間、政府與社會之間的關系,把政府職能轉到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務、優化社會治理上來。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深化簡政放權要符合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使改革以服務廣大人民群眾為宗旨,切實把簡政放權和放管結合起來,優化服務。
延伸信息政府部門提供公共服務時,應同步出臺相關法律規範或政策文件,為公共服務的連續性提供穩定、可預期的法律政策依據和制度支持,防止公共服務未經法定程序被隨意變更或終止。
行政行為相對人對行政機關不當變更或者終止公共服務的,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尋求相應的救濟。同時,建立問責機制,對不履行公共服務職責者進行問責。
人民網——在深化簡政放權中體現服務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