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從法律構成形式上看,經濟法是壹系列單行的經濟法律規範,是壹部具有綜合性特征的法律。
(二)從法律內容看,經濟法與社會經濟關系更密切,與經濟基礎關系更直接,是具有經濟特征的法律。
(3)從調整對象的特殊性來看,經濟法與科學技術和自然規律密切相關,是壹部具有有益特征的法律。
(4)從經濟法的功能和作用來看,經濟法具有明顯的制約和促進兩種功能,獎懲結合是壹種具有導向特征的法律。
(5)在實施方面,經濟法的實施由國家經濟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負責,遵循經濟司法與經濟立法相結合、實體法與程序法相結合、獎懲相結合的原則。
經濟法的概念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廣義的經濟法是指任何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狹義的經濟法,調整的對象是國家幹預經濟過程中發生的關系。
這本書用狹義的經濟法概念來劃分部門法。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宏觀調控經濟活動中形成的經濟法律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經濟法包括三個基本含義:經濟法屬於法學範疇,屬於國內法體系,但又不同於國內法體系中的其他法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