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父母對孩子應該是很愛很無私的,但有些人根本稱不上父母。重慶男孩的父母因為有事離婚了,所以法院把孩子判給了母親。母親出於對孩子的保護和愛護,把原來的父親姓改成了自己的姓,於是孩子活了七年。這七年間,父親不僅沒有來看自己,也沒有給自己相應的照顧。男孩沒有怨恨任何事。誰知在父母離異7年後,父親將他的名字改成了原來的姓氏,這讓男孩非常不滿,嚴重影響了他的學習和生活。
而且鑒於這種情況,男孩和母親都和父親協商,想把自己的姓改回母親的姓。但與父親協商無果,出於無奈,他們將父親起訴至法院,法院也判決男孩繼續改回母親的姓氏。要知道,生而不養才是最可恨的。現在離婚了,跟老婆兒子沒關系了,還在管教自己的兒子。這樣的父親很可恨。
而且根據相應的新聞,我們可以看到這個小男孩從幼兒園到小學都很聰明,拿過很多獎。而且男孩也認為,沒有媽媽,他不可能獲得那麽多榮譽,所以這些榮譽也屬於他以前的名字。父親沒問自己就改了名字,給自己造成很大不便,於是采取法律手段,重新改了名字。小男孩的做法值得學習,所以當這樣的事情發生時,我們也應該采取措施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