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獎勵舉報“掃黃打非”違法行為(以下簡稱“違法行為”)的有功人員,規範全國“掃黃打非”舉報獎勵制度,促進“掃黃打非”工作深入開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
法律依據:《打擊黃賭毒舉報獎勵辦法》
第壹條為獎勵舉報“掃黃打非”違法行為(以下簡稱“違法行為”)的有功人員,規範全國“掃黃打非”舉報獎勵制度,促進“掃黃打非”工作的深入開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和地方“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掃黃打非部門”)。對以書面、走訪、電話、電子郵件、網絡或其他形式舉報“掃黃打非”相關違法行為的,經查證屬實並依法處理後,按規定給予獎勵。
第三條對向各級“掃黃打非”部門提供線索,形成“掃黃打非”部門督辦案件的有功人員,按照本辦法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