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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打假人是否要根據《消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進行賠償

雖然消費者是職業打假人,但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對於具體情況,請有關方面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要求增加賠償消費者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是消費者而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經營者賠償,並有權要求獲得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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