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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中“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是什麽意思?

所謂聯合體投標,是指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聯合體,以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的行為。當前,市場經濟全球化程度越來越高,政府采購規模越來越大,特別是政府采購項目規模越來越大,對專業技術水平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幾個企業組成壹個聯合體,以聯合體的名義參與政府采購招標,成為填補企業資源和技術空白,提高企業競爭力,分散和降低企業經營風險,適應當前市場環境的良好方式。“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是什麽意思?現行法律允許聯合體投標,但反對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投標人,歧視潛在投標人,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法律沒有規定招標人是否有權拒絕聯合體投標。實踐中,有的招標公告明確規定“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壹般來說,聯合體中標後,按照聯合體內部分工和資質等級許可範圍承接工作,可以提高中標人的履約能力。防止中標人因履約能力差將采購項目分包,損害采購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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