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國家層面的幹部職位有哪些?

國家層面的幹部職位有哪些?

1正廳級以上幹部為高級幹部。

領導職務的級別分為:國家正職、國家副職、省正職、省副職、局正職、局副職、縣副職、縣副職、鄉副職、鄉副職。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職級序列分為:壹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壹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壹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壹級科員、二級科員。

該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的職務、級別和等級,根據2008年2月29日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作如下規定:第十六條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分類制度。

根據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公務員職位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根據該法,對有特殊崗位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加其他崗位類別。每個工種的適用範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所擔任的職務和承擔的責任,確定公務員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序列。

  • 上一篇:在職研究生考試考什麽科目?
  • 下一篇: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