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具有以下特征:債權的客體可以是物或履行義務的某種行為;物權的客體只是物。債權的權利義務主體只能是特定的人;財產權只是權利主體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是不確定的。債權無追索權,物權有追索權。
債權可分為合同產生的債權、侵權產生的債權、不當得利產生的債權和無因管理產生的債權。因債權人人數不同,可分為單壹債權和多數債權;因為債權人之間的責任關系可以分為若幹債權和連帶債權;債務履行的選擇性可分為簡單債權和選擇性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數額及是否有財產擔保,並提供以下證據:
債權證明。即證明債權真實性、有效性的文件,如合同、借條、法院判決書等。
身份證明。債權人自行申報的,應當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報人應當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和債權證明。
保證書。申報的債權有財產擔保的,應當提交證明財產擔保的證據。
擴展數據:
債權是對財產的債權,不能通過限制債務人的人身來實現。
債權是相對的權利。債務的主體只能是特定的。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不得向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主張權利。
債權兼容,對等。債權的兼容平等,是指同壹標的物上可以設立數個內容相同的債權,且相互平等,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優先性。
債權為有期限的權利,不得設立有期限的債權。
參考信息:百度百科-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