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隱名股東對公司的實際出資應明確流向公司賬戶,並保留完整的資金流轉證據,以表明其對公司有實際出資;
3.適度參與公司經營,建議盡量使身份在公司內部可見,並滿足公司股份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的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二條法定代表人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要求賠償。
第七十四條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
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由分公司管理的物業承擔。不夠的,由法人承擔。
第七十五條發起人為設立法人而進行的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未設立法人的,法律後果由設立人承擔。有兩個以上發起人的,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第三人有權選擇請求法人或者發起人承擔因設立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而產生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