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第五條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的罪和所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後果發生,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但是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到,或者因為已經預見到而認為可以避免,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只有法律規定的人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