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區黃埔南路81號萬順花園B區三樓(300201)
電話:022-28012068
自貿區仲裁中心:天津濱海新區中央商務區響螺灣順河路與季華路交叉口MIG金融大廈B座603室(300452)
電話:022-66202428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10條規定,仲裁委員會可以在直轄市、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也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的市設立,不按行政區劃分級設立。
前款規定的仲裁委員會由市人民政府設立,由有關部門和商會組織。
擴展數據:
天津仲裁委員會根據雙方當事人訂立的仲裁協議和壹方當事人書面申請仲裁,仲裁經濟、技術、房地產交易、知識產權、產品質量責任、建設工程、交通運輸、金融、保險、期貨、證券、涉外經濟貿易、交通運輸、海事等領域的爭議。
仲裁充分體現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當事人可以從仲裁員名單中選定仲裁員,也可以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組成仲裁庭裁決案件。仲裁庭應當根據事實,遵守法律,參照國際慣例,公平合理地解決經濟糾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仲裁實行壹裁終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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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評審團官方網站-天中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