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銷售合同中,賣方的義務主要包括:
壹是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並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這是賣家最基本的義務。司法實踐中,交付與所有權轉移的關系因具體情況而異,並不完全壹致。賣方履行交貨義務時,必須在雙方約定的地點和期限內,按照約定的數量和質量標準交付貨物。如果其中壹項不符合要求,賣方將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擔保標的物瑕疵的義務。所謂出賣人的瑕疵擔保義務,包括貨物的瑕疵擔保和權利的瑕疵擔保兩個方面。賣方的貨物瑕疵擔保義務是指賣方應保證貨物不存在可能降低其價值或使用價值的瑕疵或其他與合同不符的質量問題。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是指銷售者應當保證其銷售的標的物不侵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買家:
1.買方應當按照網上交易約定的方式承擔支付價款的義務。
2.買受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承擔接受標的物的義務。
3.買受人應當承擔對標的物的驗收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