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妳在合法成立的單位從事討債工作,采取合法手段討債,那就是合法工作,通常是安全的;
2.如果在沒有營業執照或者超出經營範圍的企業內從事討債,以限制債務人人身自由、恐嚇、毆打等法律不允許的方式討債的。,是非法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壹。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構成非法討債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壹)使用暴力、脅迫手段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3)恐嚇、跟蹤或騷擾他人。
非法討債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主要要件,壹般主體,既包括直接實施不受法律保護的討債行為人,也包括雇傭、指使他人實施上述行為的人;
2、客體要件,侵害的客體是社會管理秩序,特別是公共秩序;
3.主觀要件,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其犯罪動機為實現非法債權,且大多還具有營利目的;
4.客觀要件,客觀上是以暴力、脅迫或者軟暴力手段催收不受法律保護的債務的行為,情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