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人民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是行使國家立法權的唯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軍隊和華僑選出的代表組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和代表的產生辦法,包括少數民族代表的名額,由選舉法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四年。任期屆滿前兩個月,NPC人大常委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在不能舉行選舉的特殊情況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可以延長到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第壹次會議的時候。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年舉行壹次,由NPC常務委員會召集。NPC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五分之壹的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NPC常務委員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下列人員組成:主任壹人,副主任若幹人,秘書長壹人,委員若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