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人民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第三條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適用本法。有關行政機關對其管理的其他機關或者直屬機構的人事、財務、外事等事項的審批,不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