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勞動合同不壹定能開公司。
但是,如果有勞務合同,並且符合以下條件,就可以開辦公司:
1.合法合規:勞動合同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包括合同條款和簽訂程序。違反相關規定的,可認定為無效合同,不能作為開辦公司的依據。
2.合同內容:勞務合同的內容必須與公司成立有關,如雇傭關系、服務協議等。如果合同內容與開辦公司無關,則不能作為開辦公司的依據。
3.主體資格:簽訂勞務合同的雙方必須具備相應的主體資格,比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主體資格不合法,合同可能無效或不能作為開辦公司的依據。
總而言之:
以勞務合同為例,如果要開辦公司,需要保證合同合法合規,內容與開辦公司相關,雙方具有相應的主體資格。如果符合這些條件,勞動合同可以作為開辦公司的依據之壹。但需要註意的是,公司的設立還需要滿足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比如公司的註冊資本、股東資格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股東人數符合法定人數;(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