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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癥離婚有哪些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壹方患抑郁癥可以離婚。法律沒有規定如果壹方有健康問題,另壹方不允許離婚。根據不禁止原則,既然沒有禁止,那就是法律允許的行為。因此,妳可以申請離婚。我國沒有以抑郁癥為由離婚的規定。但是,法律保護公民的離婚自由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法院準予離婚的條件是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因此,無論夫妻壹方是否患有抑郁癥,只要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人民法院都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1085條子女離婚後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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