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方冷暴力屬於家庭暴力。冷暴力,顧名思義,首先是壹種暴力,是指人們不通過毆打等肢體暴力來解決問題,而是通過語言來嘲諷,故意忽視、回避、冷漠、鄙視、疏遠、漠視,造成精神和心理上的侵害,對他人造成傷害。家暴立案三個條件:1。有犯罪事實;2.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公安機關有管轄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壹百六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認為有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屬於自己管轄的,受理單位應當制作刑事立案報告,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後立案。家庭暴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損害和義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如果當事人被加害人扣押,導致三年內無法提起訴訟,可以適用訴訟時效中止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
第二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虐待、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條
行為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