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資產定義反映了資產的不同屬性,其計量方法也不同。因此,資產的屬性與計量模式之間存在壹致性和相關性。現行計量模式與資產的定義和屬性存在矛盾。本文就此問題進行了初步探討,提出應重新修訂資產的定義,選擇合適的會計計量模式進行計量,以準確、完整地反映企業的資產價值。
財產稅的特點主要包括:
1.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有固定的位置和明顯的標誌,作為征稅對象有可靠穩定的收入。
2、納稅人的財產,壹般地方政府容易理解,適合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很多國家都把這些稅列為地方稅。比如美國征收的房產稅,目前是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來源,占其地方稅收總額的80%以上。
3.以財產所有人為納稅人,在調節各階層收入、落實負擔能力原則、促進財產有效利用等方面具有特殊功能。
法律依據
《憲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