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拘留後,可能不會判刑。刑事拘留是刑事偵查的強制措施。在偵查過程中或者偵查結束後,偵查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決定撤銷案件。移送公訴機關審查起訴後,公訴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法院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宣告無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偵查終結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判,或者宣告無罪: (壹)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四)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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