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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負責校園周圍的改造?

學校歸城管部門管理,沒有責任和職能,沒有執法權。如果遇到周圍環境的幹擾,無論是工業生產、噪音汙染還是農民養殖,都要找環保部門。

城管部門抽調精幹人員加強校園周邊市容秩序和環境管控,重點整治學校院子周邊流動攤販占道經營、商戶離開沿街店鋪亂停放摩托車、各類補習機構亂張貼“小廣告”等問題。

整治的主要內容有:

1,清理違章建築。學校周邊的違法建築應當按照《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予以拆除。

2、清理“六亂”現象。全面清理整治學校周邊亂丟垃圾、亂塗亂畫、亂掛亂曬等“六亂”現象。

3.規範學校周邊的攤位。禁止占道經營、亂擺攤設點,嚴禁周邊店鋪占道經營,督促各經營網點、住戶、單位落實“門前三包”,確保學校周邊市容秩序良好。

4.加強建築工地的標準化施工管理。對學校周邊建築工地進行全面清查,督促施工單位文明安全施工,在出入口放置安全警示標誌,規範施工作業時間,禁止超標排汙和建築材料無序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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