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事國家非限禁行業;
2.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3.其他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萬元,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023小微企業認定程序:
1.有關企業應向當地市、區縣就業辦公室提交有關鑒定材料;
2.受理現場申請或單位推送的申請後,有關企業經辦人員應核對系統登記記錄信息,核實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實地核查企業經營狀況和人員情況;
3.企業符合條件的,予以認定。
總結壹下,小微企業的標準有三個條件,即企業從事國家不限制和禁止的行業,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其他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萬元,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壹款所說的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不限制或者禁止的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壹)工業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