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2.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其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事業單位出軌單位怎麽處理?
1,情節輕微的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沒有對單位形象造成任何損害,也沒有利用職權強制第三方,沒有為第三方謀取利益,在極小範圍內知曉。這時候組織部門更多的是警告和記錄;
2、情節嚴重的,降級或撤職;
3.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壹般情況下,公職人員只有犯了嚴重的婚姻不忠行為,才會被開除公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