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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兩種法學博士學位

香港的法學博士學位對吸引內地法學學生是壹個很大的誘惑。下面介紹兩種類型的香港法學博士學位,供妳選擇時參考,選擇適合自己的。希望這些信息能幫助到大家。

香港只有三所大學可以授予香港JD學位,因為香港只有三所法學院,分別是香港大學、中文大學和城市大學。這三所法學院都有法律博士學位,除了CUHK,另外兩所法學院也提供SJD。PHD和SJD在學位上屬於博士級別,申請難度和學習難度差不多。學生畢業後不僅留在香港或回內地從事傳統的教研工作,還會去NGO、政府、公司、律所,就業面很廣。

兩類香港JD學位的區別在於:

1.香港的法學博士和其他專業差不多,都是強調研究和學術能力。PHD的碩士叫MPhil,也就是哲學碩士。這種學位制度遵循英國的教育模式。壹般MPhil兩年,PHD四年。MPhil也可以通過申請轉學轉為PHD,然後妳只需要再學習兩年就可以拿到博士學位。

2.SJD是香港相對較新的學位,沿襲美國法律教育體系(JD-& gt;LLM-& gt;SJD).SJD也屬於強調研究和學術能力的學位。如果妳讀完LLM,SJD只需三年就能完成。

3.香港的JD具體課程的差異可以作為例子。SJD和博士的區別在於,前者需要修8門法學院課程,後者需要修3門法學院課程和4門研究生院課程;後者的研究任務比前者更重,所以錄取時也看重申請者的研究能力。

以上是香港兩類法學博士學位的具體異同。如妳所見,這兩種類型各有利弊,所以在選擇的時候,壹定要註意。選對了才是最好的。不要隨波逐流,忽視自己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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