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追尾事故處理流程如下:
無證駕駛發生追尾事故後,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無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立即撤離現場的,應當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1,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的;
2.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機動車的;
3、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4、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5.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綜上,無證駕駛追尾的行為人應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