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無人機管理需要明確職責和分工嗎?

無人機管理需要明確職責和分工嗎?

據介紹,近年來,無人機市場呈現井噴式增長,無人機越飛越高,“黑飛”、航擾等事件時有發生。應盡快實施無人機管理條例,明確職責分工。

報道稱,專家表示,無人機的安全管控涉及生產許可、質量檢測、無線電監管、空域申請、飛行安全管理等多個方面。要明確職責分工,多部門管理,多方協調,多方配合。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實現對無人機的安全控制。

生產許可證由無人機生產企業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管理,質量檢驗由當地質監局管理,無線電監管由當地無線電管理局完成。另外,無人機飛行需要申請空域,各地規定不壹。

壹般需要向申請空域所在的公安大隊、民航空管或空軍提出申請。如果無人機“黑飛”造成隱私窺探或危及公眾安全,需要警方處理。民航確認無人機後可以報警,警方會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希望無人機的管理規範能盡快實施!

  • 上一篇:口頭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 下一篇:國際貿易爭端的解決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