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經2008年10月28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修訂。
3.截至2065438+2009年4月23日,《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8部法律的決定》修訂,相應的法律條文開始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是中國NPC常務委員會批準的中國國家法律文件。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壹部分
第壹條為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條消防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按照政府統壹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消防網絡。
第三條國務院領導全國消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確保消防工作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