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復姓意味著結婚後,女人不再使用自己的姓,而是跟隨丈夫的姓。觀復姓氏有兩種形式,壹種是只用夫姓,另壹種是用夫姓加自己的姓。
例如,如果女方姓張,丈夫姓李,那麽婚後女方姓就變成了“姓”。觀復姓氏被稱為古代宗法制度的產物。
不僅在中國古代社會,在日本和很多西方國家也是如此,現在日本和很多西方國家還保留著女性隨夫姓的舊傳統。
網絡資料顯示,這種夫姓在中國是從戊戌變法開始逐漸改變的,建國後才明文規定。1950《婚姻法》第十壹條規定,夫妻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這壹規定明確指出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姓名權,夫姓隨著時代的進步已經消失在歷史的洪流中。
擴展數據:
1929年5月,南京國民政府頒布的《民法》第四編第三節第1000條,首次對“夫妻的冠姓”作出了法律上的表述:“妻子以本姓為夫姓。已婚丈夫用他的本姓來稱呼他妻子的姓。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1條1950規定:“夫妻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使夫妻在姓名權上完全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九十九條第壹款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幹涉、挪用和偽造。”在現代中國大陸,除了家譜和墓碑,這種形式幾乎完全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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