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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能進行法律監督的主體是什麽?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規定排除主體,而是規定了包含主體。主要是人民,因為我們國家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可以歸納為三類:1和國家機關。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這種監督是以國家的名義進行的,具有法律效力,處於壹個國家法律監督體系的核心。2.社會組織。包括政黨、社會團體、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這種監督不同於國家機關的監督。它不是以國家的名義進行的,沒有法律效力。但它是有組織的,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所以它是監督體系中的壹支重要力量。3.公民們。根據人民主權原則,每個公民都是政治權利的主體,都是國家的主人,所以每個人都可以是監督的主體。這種監督是廣泛的、直接的、具體的,其作用不可忽視。它是法律監督體系的基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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