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接收標準:
1,從2019 1起,失業金標準為本市最低工資最高標準的80%(即1440元/月)。
2.10月2019 1至2020年2月12 31期間,對在我市參保且戶籍在深度貧困縣的失業保險金領取人,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至我市最低工資最高標準的90%。深度貧困縣是指城口縣、巫溪縣、酉陽縣、彭水縣。
擴展數據
需要註意的事項
1.在申領失業救濟金前,必須暫停以單位名義參加失業保險和其他社會保險。
2.申請在勞動合同協議終止、失業保險中止後60日內有效。
3、原單位欠繳失業保險金的,需要補繳欠費後才能享受失業待遇。
4.自願離職的,這次不能享受失業福利,重新就業並繳納失業保險費。再次失業時,繳費登記卡、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可合並計算。
5.從外地調過來的領取失業金的資料必須用檔案袋密封,我不能私自拆封。
6.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以單位名義參加社會保險的,視為重新就業,停止發放失業救濟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7.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每月10-12日(節假日順延)到本人戶籍所在地鄉鎮社保所辦理簽收領取失業救濟金手續。超過60天未簽到報告再就業情況的,停止發放失業救濟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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