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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舉報的樓道偷公共電?

法律分析:偷樓道公共電可以反作用於物業。所有權人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反訴。但業主要收集相關證據,比如證明物業管理公司未履行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證據。申請反訴,第壹件事就是寫壹份反訴書,內容應該包括反訴的情況和被反訴人的情況、反訴請求、事實和理由、法律依據以及需要說明的相關事項。在證據部分,反訴可以申請證據保全,即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證據保全。申請時應當說明需要保全哪些證據,證據的種類,證據由誰持有及其具體理由。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壹條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的維護和養護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需要臨時占用或者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收益將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 * *部位和* * *設施的維修養護,其余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壹)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設施;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和場地,損害業主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業* * *用部位、* *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個人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單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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