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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詐騙是什麽意思?

訴訟詐騙是指行為人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誘使法院作出有利於自己的判決,以獲取他人財物或者財產利益的行為。訴訟詐騙主要表現為兩種類型:壹種是行為人偽造債權債務關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證明,如借條、還款協議、債務擔保協議等。,並以此為依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害人履行“債務”;另壹種是行為人利用被害人的錯誤或者過失,將被害人已經履行但尚未追回或者銷毀的債務憑證作為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害人重新履行。

欺詐的處罰標準:

1.犯詐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犯罪數額達到巨額標準或者情節嚴重的,處3-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犯罪數額達到特別巨大標準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綜上所述,訴訟欺詐不構成欺詐,也不應當構成詐騙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6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192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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