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的,其婚姻關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滅。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被人民撤銷死亡宣告的,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後,其與配偶的婚姻關系消滅,其配偶可以與他人結婚。此時,即使撤銷死亡宣告,也不能恢復被宣告死亡人與其配偶的婚姻關系。二是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願意恢復。死亡宣告撤銷後,其配偶雖未再婚,但因年齡原因不願復婚。如果還規定婚姻關系自行恢復,那麽雙方都要辦理離婚手續,這是不合理的。因此,法律明確規定,當事人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願意恢復婚姻關系的,其婚姻關系不再自行恢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壹條* * *被宣告死亡的人,婚姻關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滅。撤銷死亡宣告的,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婚姻關系自行恢復。但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願意恢復的除外。